省住建厅党组:强化责任落实 推动企业复工

发布时间:2020-02-16 11:17:01   来源: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组

近日,省住建厅召开党组(扩大)会议,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,按照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,一手抓疫情防控,一手抓经济发展,及时分析当前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、建筑业房地产业的形势和复工开工面临的困难,研究推动企业复工开工的具体措施,加快推进全省3000多个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项目的有序复工开工。驻省住建厅纪检监察组强化监督保障,按照省纪委监委的通知要求,强化对《十条措施》落实情况的监督,及时召集相关处室负责人传达省纪委监委的通知要求,进一步明确和压实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、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复工开工的主体责任。

会议强调,虽然全省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已基本完成,但决不能有松口气、歇歇脚的思想,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聚焦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、决战脱贫攻坚的任务,牢牢把握“两不愁三保障”基本标准,紧紧围绕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,认真落实《关于开展建档立卡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排查和非贫困县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查缺补漏工作的通知》和《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问题整改大排查调研指导督战工作方案》要求,对全省农村危房改造情况进行再排查、再摸底、再分析、再督促,及时启动脱贫退出第三方考核评估工作,坚持以问题为导向,切实抓好查缺补漏工作,确保按时全面完成全省农村危房改造任务。

会议强调,面对疫情防控期间出现的施工企业用工困难、防疫物资短缺、建材设备供应不足、施工企业成本增加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压力加大等实际困难,建立完善省、州、县三级行业联动机制和报告制度,及时掌握分析研究相关情况,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复工开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,强化工程建设项目推行“不见面审批”制度落实,及时出台了《建筑施工疫情防控措施》《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》等措施,加强对施工企业复工开工疫情防控指导,大力支持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在线培训,积极推动建筑业、房地产业有序复工开工。

会议要求,要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和要求,落实好稳定经济运行22条措施,指导企业进一步完善防控措施,积极向省应对疫情指挥部汇报协调,对住建行业复工开工企业急需的防疫物资给予相应支持;要积极与人社部门对接,制定适当放宽用工条件的政策,指导企业创新招(募)工手段,积极应对工人短缺问题;要加强与工信、商务、交通部门的沟通协调,督促建筑材料设备厂商尽快复工复产,促进材料设备运输有序高效调运,保证建筑材料设备供应不断链,有效保障复工开工项目正常施工。要积极推行商品房预售许可预审核制度,积极开展网上售楼业务,为购房者提供安全、优质、精准的线上服务,做到房屋交易及网签备案不见面办理;要指导州市完善相关政策措施,有效缓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压力;要尽最大努力解决疫情对建筑业、房地产业带来的不利影响,努力实现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预定目标任务的完成。